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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〇二所与大船集团、大推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4-08-19   浏览量:682

应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船集团”)总经理刘征和大连船用推进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推”)总经理陈宝起邀请,7月23日-25日,翁震平所长带队赴大连与大船集团和大推开展交流访问,并于7月25日上午在大船集团参加了三方合作协议的签字仪式。

大船集团于逢平副总经理、郭程新副总经理、王长庆副总经理、蔡洙一总工程师、马延德所长、郝少华总经理助理等,大推陈宝起总经理、刘连庆副总经理等,七〇二所周伟新所长助理等参加了交流和签字仪式。

大船集团于逢平副总经理回顾了与七〇二所合作的历史,指出自2007年以来两家单位合作愈加紧密,科研和“四技”项目合作无论是在经费额度还是深度方面均取得长足进步。于总还特别肯定了七〇二所在合作开发VLCC中所做的相关工作。正是由于七〇二所在模型试验、船型优化和节能装置方面给予的强大技术支持,使大船集团开发的新型VLCC在油耗水平和EEDI指标上均遥遥领先国内其它设计单位,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已获得15艘的订单。

翁所长对近年来大船集团给予七〇二所的支持表示了感谢,指出自2007年4月签订“科技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以来,双方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均创历史新高,为进一步加强务实合作,此次签订的水动力合作协议内容将更加深化和具体,同时操作性更强,势必会将双方的合作水平推上新的高度。此外,翁所还回顾了与大推合作的诸多细节,指出自2009年双方合作成立斯玛德公司以来,七〇二所的民用螺旋桨设计便以此为平台,经过近七年的发展,形成了斯玛德设计-大推制造的高效运营模式,螺旋桨设计水平和市场占有率均大幅提升,并提出了三年后力争全面占领国内螺旋桨设计和制造市场的战略目标。翁所还强调了三家单位在超大型螺旋桨设计加工方面加强合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签字仪式由大船集团总工程师蔡洙一主持,翁所和于逢平副总分别代表七〇二所和大船集团签订了《船舶水动力研究合作协议》,随后周伟新所长助理、陈宝起总经理和马延德所长分别代表七〇二所、大推和大船集团签订了VLCC(超大型油轮)螺旋桨设计的三方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