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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海载人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7   浏览量:2634

    为了促进我国深海载人装备技术领域的创新发展,深化学术交流与合作,2017年度深海载人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决定设立开放基金资助有关课题研究。具体如下:

一、拟资助的研究课题

申请者需根据开放基金申报指南进行申报。指南方向见附件1

二、课题的基本要求

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2.

三、申报条件

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四、申报方式与截止时间

申请者按附件3中《深海载人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格式编写申报材料,并于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书纸质件一式三份报送深海载人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实验室电子信箱。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415日,以纸质件邮出时间为准。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龙

电话:0510-85558776

邮箱:lilong@cssrc.com.cn

邮寄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山水东路222号,中船重工702所。

 

深海载人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7310


 

附件1 深海载人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指南

 

1、透明材料大潜深结构安全性评估方法研究

针对新型通透型深海载人潜水器等深海装备,开展基于有机玻璃透明材料的大潜深(500米以深)耐压结构的设计,建立相应的结构安全性能性能评估方法。

 

2、深海载人潜水器人机操纵模式研究

针对深海载人潜水器的水下航行、悬停定位和作业等操纵与控制问题,研究新型的人机交互操纵模式,探索穿戴式操纵、虚拟现实操纵等技术在深海载人潜水器中的应用,提高深海载人潜水器的操控性能。

 

3、新型外压试验设备新概念研究

     开展新型全海深外压试验装置的概念方案与工艺可行性研究。该装置应满足如下需求:工作介质为海水,盐度范围约3%4%;全尺度开口,卧式布置,试件水平进入压力筒;工作段为圆柱形,直径不小于5m,长度不小于12m;最大工作压力不小于150MPa,加载速度可调;工作温度范围为2℃~60℃,试验过程中可调整。

 

4、缆控潜器自动对接与回收控制方法研究

针对深海装备母艇与搭载缆控潜水器的回收对接操纵控制问题,建立相应的缆接多体动力学模型,开展数值模拟与仿真研究,提出有效的操控方法。


 

附件2

深海载人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

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指导、规范深海载人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的管理工作,提高研究水平和管理水平,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负责基金课题的指南制订、指南发布、申请受理及资助课题的运行和监管及验收评审工作。

第三条基金课题指南的制订

实验室结合有关研究工作,定期制订基金课题指南并公开发布。

第四条基金课题申请、评审及立项

(一)申请。申请人应依据发布的基金指南,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书编写,并报送实验室。申报时应同时提供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二)评审。实验室组织开展基金课题的评审工作。

(五)立项。评审通过的基金课题,实验室应组织申请人按专家评审结果和建议进行修改,并及时报送到实验室。实验室完成课题立项。

第五条基金课题实施的管理

(一)申请人按实验室批准的申请书开展研究工作。

(二)定期检查。实验室应对基金课题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了解各课题进展情况,并帮助解决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为研究人员来实验室开展客座研究提供良好条件。

定期检查的方式包括:

1)课题负责人或合作单位提交研究进展情况报告;

2)实验室办公室或项目联系人到现场进行检查;

3)在客座研究期间进行工作汇报等。

(三)客座研究。协作和合作单位研究人员应在需要的时候来实验室,利用实验室的科研平台从事研究工作,并与实验室进行学术交流。其每年到实验室工作的时间合计一般应不少于一个月。

(四)提交年度报告。各基金课题每年应认真开展年度研究工作,并于每年11月底前按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报实验室。

第六条基金课题结题验收

(一)实验室办公室每年前向课题负责人发布结题验收的通知和具体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及时向实验室办公室提交研究报告、工作总结报告和验收申请表等资料(含电子版)。

(二)基金课题如不能按期完成工作,需要延期,需在到期三个月之前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最长时间为六个月。

(三)实验室采用函审或会议形式,组织基金课题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意见。

(四)验收合格的课题,由实验室统一整理汇总其研究成果(报告、论文、专利等)并归入实验室档案。

第七条基金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参照国家科技经费管理有关办法执行。

第八条基金课题完成的成果,署名前应并列冠以实验室名与研究者所在单位名,并标注该课题为本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成果包括通过基金课题研究形成的论文、专著、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获奖、项目推广(转让)或应用等。以上成果均须注明本实验室资助和课题批准号。

第九条实验室建立基金课题档案。主要包括以下信息:各年度基金指南(包括草稿和正式稿)、各年度的基金课题申请书(包括录用和未录用的)、基金课题申请评议结果(包括评议表、评议意见、修改补充说明和择优录用结果)、各课题每年的进展情况报告、研究报告、工作总结报告、发表的论文、培养的研究生、成果应用情况、结题验收评审结果等。

第十条实验室同时鼓励接收外单位研究人员自带课题和经费,利用实验室设备条件开展科学研究。在符合依托单位保密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如需要,可以参照本细则实施管理。

 

本办法由本实验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如与上级规定不符时,从其规定。

 

 

深海载人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685

附件3:深海载人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